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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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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介绍

  出口打包贷款,是指我行凭境外银行开立的有效信用证正本,按信用证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出口商发放的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备货、备料、生产、加工及装运等款项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

  产品特点

  1.扩大贸易机会 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2.减少资金占压 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3.专款专用  即仅用于为执行信用证而进行备货装运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进出口业务经营资格,在本行开立外汇账户;

  3.信用证是由资信良好的海外银行开立,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无限制他行议付及不利于我行收汇的软条款;

  4.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5.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提交资料

  1.《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出口打包借款申请/审批书》;

  2.不可撤销信用证正本及全部信用证修改正本(如有);

  3.出口销售合同及与本贷款有关的国内购销合同正本。 

  办理流程

  1.向我行申请并取得打包贷款授信额度;

  2.向我行提出打包贷款申请,提交正本信用证、相关合同、内外贸合同等有关资料;

  3.银行对信用证及其修改的真实性、条款等项内容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与我行签订打包贷款合同,取得打包贷款款项。为确保专款专用,银行有权审核客户的用款情况;

  5.出口商使用打包贷款款项完成采购、生产和装运后,向我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

  6.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银行(开证行或指定行)进行索汇;

  7.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打包贷款款项。

  产品适用企业类型

  1.出口商流动资金紧缺,而国外进口商不同意预付货款,但同意开立信用证;

  2.出口商品必须是出口商主营范围内的商品,市场销售前景良好,质量可靠,不易变坏,价格波动小,季节影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