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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05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具有农田、种养业水面的经营权;
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有还本付息能力,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具有本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申请人应提供资料:
客户申请书;
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及保证人的相关资料;
承租合同或经济合作社(社区)出具的经营证明;
担保所需书面资料。
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原则上一年以内
贷款利率:按本行规定利率执行。
详询96079或至我行营业网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