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金融 > 个人贷款业务 > 农户、种养业贷款

农户、种养业贷款

发布时间:2018-06-05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具有农田、种养业水面的经营权;

  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有还本付息能力,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具有本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申请人应提供资料:

  客户申请书;

  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及保证人的相关资料;

  承租合同或经济合作社(社区)出具的经营证明;

  担保所需书面资料。


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原则上一年以内

  贷款利率:按本行规定利率执行。

  详询96079或至我行营业网点咨询

我要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