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定期报告事项(适用于法人股东)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
编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时限 |
1 |
工商核准同意变更的通知书 |
法人股东如发生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变更 |
发生10日内报告 |
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发生变动的书面说明、最新股权结构图、最新股东名册 |
法人股东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发生变动 |
发生10日内报告 |
3 |
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
法人股东单位所持本行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被强制执行时 |
发生10日内报告 |
4 |
诉讼文书(复印件) |
股东涉及刑事诉讼时 |
发生10日内报告 |
5 |
处罚通知书(复印件) |
法人股东涉及行政处罚时 |
发生10日内报告 |
6 |
工商登记通知书 |
法人股东单独或合并所持本行股权被质押或者解押时 |
发生10日内报告 |
7 |
其他重大事项告知函 |
1.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被其他公司兼并,或者被采取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销等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 2.公司负面信息,可能对本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经营不善或投资失败,陷入债务危机和诉讼纠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逃废银行的债务行为等; 3.其他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发生10日内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