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公司403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65,259,85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5.4372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铁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审议结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1 |
关于选举孟庆华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
通过 |
960,253,436 |
99.48% |
0 |
0.00% |
5,006,414 |
0.52% |
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960,253,436 |
99.48% |
0 |
0.00% |
5,006,414 |
0.52% |
3 |
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 |
通过 |
960,253,436 |
99.48% |
0 |
0.00% |
5,006,414 |
0.52% |
4 |
关于制定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960,253,436 |
99.48% |
0 |
0.00% |
5,006,414 |
0.52% |
5 |
关于制定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
通过 |
960,253,436 |
99.48% |
0 |
0.00% |
5,006,414 |
0.52% |
6 |
关于确认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通过 |
577,633,435 |
99.14% |
0 |
0.00% |
5,006,414 |
0.86% |
7 |
关于审议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960,253,436 |
99.48% |
0 |
0.00% |
5,006,414 |
0.52% |
8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通过 |
960,253,436 |
99.48% |
0 |
0.00% |
5,006,414 |
0.52%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6 涉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方股东分别为:震雄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29,732,828股;天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96,449,431股;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74,020,806股;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30,117,315股;振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2,299,621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见证律师:葛霞青、杨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选举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签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