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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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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日期

  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30-5:00,提前30分钟办理报到手续。

  请参会股东(代理人)于报到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股金证签到,当日下午1:30以后不再办理会议签到。

  二、会议地点

  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昆山农商银行大厦403会议中心。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和表决方式

  现场会议、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五、会议议程

  (一)审议议案

  1.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修订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1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2.关于审议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确认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4.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听取报告

  1.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2.2021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3.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4.2021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5.2021年度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授权方案情况报告

  六、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3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四)监管机构代表。

  七、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13日。

  现场登记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昆山农商银行大厦1907室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凭下列“(四)登记办法”所规定的有关证件、文件前来本行现场登记,亦可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特别提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股东尽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原件邮寄至本行或自行携带至会场以供核验。电子邮箱:wuyuqi@ksrcb.com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股东股金证、营业执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法人股东(委托人)股金证、营业执照、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请自行前往本行网站下载(网址:www.ksrcb.cn,位置:欢迎页>进入主页>投资者关系>临时公告)。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股金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股东(委托人)股金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请自行前往本行网站下载(网址:www.ksrcb.cn,位置:欢迎页>进入主页>投资者关系>临时公告)。

  5.上述股金证、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件等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八、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玉其

  联系电话:0512-57370966

  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昆山农商银行大厦1907室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301

  电子邮箱:wuyuqi@ksrcb.com

  传    真:0512-57379271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本行股东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应受到限制:

  1.在本行授信逾期;

  2.质押所持本行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五十;

  3.股东资格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本次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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