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市前进东路828号公司4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人。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9,224,404股。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4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铁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调整《关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9,224,404 股,占比100%;反对0股,占比0%;弃权0股,占比0%。
2.关于制定《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9,224,404 股,占比100%;反对0股,占比0%;弃权0股,占比0%。
3.关于调整《关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授权的议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9,224,404 股,占比100%;反对0股,占比0%;弃权0股,占比0%。
4.关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9,224,404 股,占比100%;反对0股,占比0%;弃权0股,占比0%。
5.关于制定《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9,224,404 股,占比100%;反对0股,占比0%;弃权0股,占比0%。
6.关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9,224,404 股,占比100%;反对0股,占比0%;弃权0股,占比0%。
7.关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9,224,404 股,占比100%;反对0股,占比0%;弃权0股,占比0%。
8.关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9,224,404 股,占比100%;反对0股,占比0%;弃权0股,占比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议案2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见证律师:高杨、杨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选举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签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