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1
昆山农商银行慈善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
公益事业离不开每个人的支持和参与,昆山农商银行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志愿参与公益事业。为推动志愿者服务事业,加强对志愿者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志愿者定义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爱心、信念和责任,自愿参加本基金会的工作,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无偿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二、志愿者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热心参与公益事业的奉献精
神。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基金会的规章制度。
4、具备提供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技能和时间。
三、志愿者权利
1、参加本基金会提供的与各项活动相关的培训。
2、要求获得从事志愿者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就志愿服务工作对本基金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4、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四、志愿者义务
1、履行承诺,服从管理,按照本基金会的安排和规定参加
服务活动。
2、不以志愿者身份或本基金会名义,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
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自觉维护本基金会的良好声誉及合法权益。
4、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志愿者加入
1、本基金会常年接受志愿者加入的申请。
2、申请人必须真实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
3、经过本基金会有关部门的审核与批准。
4、成为本基金会的志愿者履行相应职责。
六、志愿者退出
因故停止志愿者服务工作,志愿者应提交书面申请;本基金会应提出书面通知。
七、志愿者鉴定
本基金会将根据志愿者的实际表现,为其出具“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八、其他事宜
1、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给本基金会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
由此引发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均由志愿者本人承担。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在昆山农商银行慈
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