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1
昆山农商银行慈善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秘书处向理事会报告的事项:
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来年预算草案;
2、当年工作计划要点;
3、基金募捐计划;
4、基金使用计划;
5、理事长和副理事长认为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上述向理事会报告的重要事项,秘书长必须先向理事长报告,经理事长审批通过后,再向理事会报告。
三、秘书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由秘书长及时报告理事长。
四、秘书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秘书长报告。
五、秘书处根据需要召开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会。会议由秘书长主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理事会、理事长会议、理事长和副理事长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秘书长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分头负责实施。